节水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作者:黄山日报来源:黄山日报发布时间:2022-01-01 浏览量:56

黄山日报社严正声明凡本报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黄山日报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黄山日报或黄山在线”,违者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是工业的血液、城市的命脉。从人类最初的文明到今天的繁荣发展,水已同我们结下不解之缘。

水,也是黄山的名片、发展的源泉,是黄山人为之骄傲的资源。从建市以来,节水就成为全市上下的共识和自觉行动。

2009年,我市成功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四年来,全市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国际旅游城市目标,大力巩固“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成果,在积极促进经济持续、协调、稳定发展的同时,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实现了水资源可持续发展利用。2011年,我市又成功创建“中国人居环境奖城市”,成为中部6省首个获此殊荣的城市,书写了人与水和谐发展的华丽篇章。

我市是一座水资源比较丰富的城市。全市平均水资源总量为105亿立方米,全市人均水资源6600立方米,是安徽省平均水平的6倍,全国平均水平的3倍。

“这样一座水资源丰富的城市,仍然大力开展节水工作,显得尤为可贵。”这是2008年9月国家住建部、发改委对我市进行“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考核时作出的评价。

时至今日,我市依旧坚持着这份可贵。市委、市政府明确指出,节水工作是一项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长期工作,是一场持久战。市委、市政府把节水管理作为生态环境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工作,把巩固创建成果列入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议程,把《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作为常态化管理和考核的依据,常抓不懈,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方案落实到位、机构保障到位。

本着“开源与节流并重、节流优先、治污为本、科学开源、综合利用”的原则,市委、市政府狠抓各项节水措施的落实,把水资源节约和可持续利用作为确保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黄山市城市总体规划》、《黄山生态市建设规划》和《黄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等纲领性文件中,作为重要内容加以明确。(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并且精心编制相关专业规划,为城市节水管理部门和各行业综合管理部门挖掘节水潜力、合理确定和细化节水目标和计划创造条件。

我市先后制定了《黄山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黄山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黄山市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形成了较完整的涉水法规体系。并且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节水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规定。各相关部门在项目报批、方案评审等过程中严格把好节水关,节水管理部门参加建设工程项目验收,把节水“三同时”规定落到实处。四年来,黄山联强纺织有限公司、安徽恒远化工有限公司、东方丽景小区、九龙工业园区等一批项目主体工程设计和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节水“三同时”规定,建成了收集厂内道路、屋面雨水以及生产、生活污水用于纺织车间的间接循环系统,实现了企业废水的零排放。

我市还广泛宣传,各方联动,不断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坚持将每年的“城市节水宣传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作为宣传活动的重点,以“水与可持续发展”、“人水和谐”等为主题,在全市开展声势浩大、形式多样和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同时,我市采用政策、技术、经济、管理等综合手段,实现节水工作长效管理。全社会节水意识进一步增强,自觉意识明显提高,出现了经济高增长,而取用水量低增长的好势头:近四年来,城市计划用水户累计节约用水量约84万吨;2012年相对于2009年,城市生产总值增加值增加了54%,城市人口增加了44%,而总有效供水总量只增加了35%;在居民生活水平快速提高的情况下,人均日生活用水量并没有过快增长,仍基本保持不变。

市委、市政府提出“创建是要以人民群众为主体,以人民幸福为追求,以人民满意为标准,是要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宜居、宜业、宜游的环境。”为此,我市先后对中心城区金钟路、屯光大道等多处易涝片区进行排水改造,在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地面建筑不断增多的同时,统筹做好地下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全面提升城市防涝能力,为城市安全提供更好保障。

虽然我市水资源比较丰富,但也存在着时空分布不均、年际差别较大、季节性多水和季节性缺水等问题。针对这一特点,我市积极探索和建立“有序有偿、供需平衡、结构优化、集约高效”的节水新机制,确保水资源得到持续有效利用。在非传统水资源利用上将雨水作为一个主要关节点。目前,城市雨水利用率已达到16.88%。我市还通过加快供水管网探漏和改造、严格执法用水等措施,努力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

矢志不移的创建意识、全体市民的自觉参与,以迎接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为契机的创建成果巩固工作,收到了明显的成效:万元生产总值取水量由2009年的21.35m3/万元降为2012年的17.28m3/万元,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由2009年的84.47%增长至2012年的86.60%,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率由2009年的8.41%增长至2012年的18.88%,节水型企业(单位)覆盖率由2009年的25.06%增长至2012年的26.69%。

·本报记者 李学军 殷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