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28日,黄山区政协七届五次会议召开。会议期间,各政协委员以饱满的热情,认真参政议政,积极建言献策,共商黄山区改革发展大计,绘制产业转型升级蓝图。
保障茶产业
委员建议: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茶产业是黄山区农业主导产业之一,是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黄山区茶产业发展突飞猛进,尤其在基地建设、生产加工、品牌打造、科技支撑等方面成效突出。然而,在质量安全方面,黄山区茶产业仍然存在产品质量良莠不齐、现代化管理手段不全等问题。黄山区政协七届五次会议上,政协委员张全胜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建立茶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建议》提案,保障黄山区茶产业健康发展。
张全胜委员说,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是产品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责任可追究、产品可召回、质量有保障的总体要求,应用现代二维码信息技术将农产品生产的各个节点信息互联互通,可实现对种植业产品、动物产品从生产源头到产品上市前的全程质量管控。要保持黄山区茶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就必须把茶叶生产、加工、销售全过程纳入食品安全监管领域。
为此,他建议,黄山区区委、区政府应支持鼓励茶叶龙头企业充分利用农村光纤进村入户的资源,建立起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管理平台。利用茶叶合作社和协会组织,明确生产者对信息真实性的主体责任,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建立互联互通的信息电子档案,形成完整的流通信息链条和责任追溯链条。
建议由黄山区农业主管部门牵头研究制定茶叶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追溯标识等一系列配套管理制度和办法。农业、质监、工商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共同组成茶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从茶叶生产源头到上市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牵头做好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作,负责落实参与追溯体系建设的生产单位,督促企业建立茶叶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区委、区政府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必要的预算资金,配齐配强技术管理人员和技术设备等,确保茶叶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监督抽查、茶叶产地认定和产品申报认证监管、试点示范、宣传培训等工作的开展。
保障青年创业
委员建议:拓宽渠道完善服务体系目前,在“回故乡、建家乡”战略引导下,黄山区广大青年创业愿望越来越强烈,创业领域越来越宽、创业成效越来越好。但现实中,仍然存在青年创业创新意识淡薄,创业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创业教育体系不完善,创业培训平台不完备,创业培训配套服务体系不健全等一系列问题。黄山区政协七届五次会议上,政协委员熊伟向大会提交了《关于黄山区返乡青年创业问题的几点建议》的提案,从加大资金扶持、完善政策配套、构建服务体系以及培育创业典型等方面,呼吁保障青年创业。
熊伟委员说,目前,黄山区不少青年创业仅凭热情,对创业没有深刻的认识,不少创业青年继承了传统的就业观念,忽视了创业的最主要因素,对市场信息缺乏敏锐的嗅觉,不了解市场的需求盲目创业,最终形成“创业者多,成功者少”现象。此外,不少青年创业仅有学校的理论知识,没有经过系统的创业培训,有的甚至连创业的基本程序和理念都不懂,加之青年创业者的创业活动起步投入高,回收消耗大,政府出台的支持创业的扶持政策发挥不出应有的作用。
对此,他建议,黄山区委、区政府可通过设立青年创业创新引导专项资金、扩大小额贴息贷款规模、引导民间资本为青年创业提供支持等方式加大对青年创业的资金扶持;通过成立协调机构或建立协会组织、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和建设大学生创业园等方式完善政策配套;通过建立青年创业信息服务平台、培育青年创业服务社会组织和建设青年创业孵化基地等方式,构建完善服务体系;通过实施“黄山区杰出青年”培养计划、开展创业青年典型评选和开展创业青年典型集中宣传来培养黄山区创业青年中的典型,共同营造黄山区青年创业的良好氛围。
促土地流转良性发展
委员建议:加强规范引导适度规模经营近年来,一系列土地流转政策性文件的出台,极大地促进了农业规模化经营。但随着黄山区农村土地流转速度的不断加快,流转范围的日益扩大,土地流转中也出现了流转土地效益不高,畈田流转多、山塝田流转少、撂荒者多,损害农户利益、纠纷不断,土地流转不规范等问题。黄山区政协七届五次会议上,政协委员胡黎明向大会提交了《当前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提案,从规范流转、维护好农民利益、发展多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及鼓励农户流转偏远的山塝田等方面呼吁解决问题。
胡黎明委员说,经过走访调查,黄山区土地流转引入农业开发的业主中真正能坚持下来,并实实在在取得较好效益的并不多。有的依赖性大,只想靠政府支持;有的管理水平低,科技含量不高;有的产业趋同,品种单一;有的则盲目追求规模,管理粗放。受土地分散、地理位置、基础设施以及生产成本等限制,不少偏远的山塝田出现大面积撂荒,加之一些从事农业的企业管理不善,不能生产经营、倒闭、业主跑路等现象也使得农户利益受到损害,极大地阻碍了农村土地流转的良性发展。
对此,他建议,政府应积极引导农户签订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严格执行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加强对土地流转合同的审查、监督,及时办理合同变更、解除,使得农村土地流转更加规范;镇、村两级要对招商引进的企业严格把关,审查其资金、经营管理、技术、人力等方面的能力,引进高质量的企业主;推动农业经营方式由传统的“分散化经营”向“适度规模化经营”转变,实施经营激励政策,对土地流转大小户一视同仁,防止“只重面积不重效益”现象。此外,还要鼓励流转偏远高塝田,并加大对这些区域土地的基础性设施投入,为农业规模化创造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