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恒山: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挑战 保持中部地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18-09-06 浏览量:22

来源:宏观经济管理

自2006年中央作出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战略决策以来,中部各省加快发展的积极性、自主性明显增强,发展活力竞相迸发,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城市群集聚经济、人口的能力显著增强,承接产业转移迈出了新步伐,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取得了新进展。国家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中部地区“两个比照”政策(中部六省实施比照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正式出台,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批准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抓紧编制,“三个基地、一个枢纽”(全国重要粮食生产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高技术产业及现代装备制造基地和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建设进程加快。总体上看,中部地区呈现出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社会全面繁荣进步、人民生活明显改善的良好局面。2008年,中部六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32万亿元,同比增长12.2%,占全国GDP的比重由2006年的18.7%提高到19.3%,位居我国东部、西部、东北及中部四大经济板块第2位;河南省经济总量列全国第5位,湖北、湖南省首超万亿元。六省粮食产量达3200亿斤,连续5年创历史新高,占全国粮食产量的30.5%。城镇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外贸进出口增速均居四大板块前列,投资、消费和出口占全国的比重分别比上年提高1.2、0.1和0.5个百分点。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又上了一个新台阶。

应当看到,目前,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区域经济的影响逐步加深,经济减速、产能过剩、企业经营困难的情况仍在从沿海地区向中西部地区传导。中部地区紧临东部沿海地区,工业结构以资源型为主,劳务输出规模较大,受到的冲击逐步加深,但挑战中也蕴含着机遇。随着国家促进经济增长一揽子计划的全面实施,对中西部地区的支持力度将进一步加大,中部地区发展面临更为宽松的政策和资金环境。事实上,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过程也是调整产业结构的过程,在市场倒逼机制作用下,自主创新和产业升级换代步伐加快,东部地区产业转移的步伐势必不断加快,这有利于中部地区通过有序承接产业转移,提升产业竞争力。随着扩大内需政策效应的显现,中部地区广阔的市场资源、辐射周边的区位潜力将进一步得到发挥;能源资源和资产价格回落,为理顺资源要素价格形成机制创造了条件,有利于中部地区更好地发挥资源优势加快发展。

从今年的情况看,中部地区面对危机奋力崛起,在比较困难的情况下,经济仍保持了良好的态势。一季度,中部地区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34.3%,明显快于东部地区的19.8%,比全国平均水平高5.7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2%,比全国平均水平高0.1个百分点,比东部地区高1.5个百分点。据六省初步核算,除个别省地区生产总值增速下降外,其余5省增幅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4个省的增幅达到了两位数。

当前,我国正处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加大力度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的关键时期。要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央已出台的刺激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努力保持中部地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关于下一步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政策的总体框架,应当按照中央的总体部署,围绕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加快实现中部地区崛起,拟重点在三个层面展开工作:第一,进一步贯彻落实“两个比照”政策,同时适应新的需要,研究制定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新的政策措施。第二,抓紧编制和组织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规划,通过规划细化实化中央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要求,并逐项推进落实。第三,推进中部一些重点地区加快开发开放步伐,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在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推动全国区域协调发展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下一步,要努力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首要任务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一揽子刺激经济计划,确保投资及时下达并形成有效工作量。切实加大新增中央投资对中部地区的支持力度,重点加强农田水利、农村沼气、农村饮水安全、农村道路、农村电力等农村基础设施和铁路、公路、水运、机场等重大交通建设项目,完善煤运通道,加快推进中部地区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加强电力设施建设,加快电源结构调整,支持中部地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大对廉租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的支持力度,在中部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逐步开展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同时,将目前在西部地区实行的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扩展到中部地区。二是着力扩大消费。中部地区人口众多,市场需求潜力大,要全面落实国家关于扩大内需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快形成以内需为主和利用外需共同拉动经济增长的格局。采取有力措施,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特别是农民和城市中低收入者的收入,落实好“汽车下乡”、“家电下乡”等政策,挖掘农村消费潜力。三要落实好国家促进对外贸易的相关政策,积极承接国际和沿海地区产业转移,大力发展服务外包,努力扩大出口。

(二)鼓励和支持中部重点地区加快发展

当前,加快重点地区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辐射和带动整个区域协调发展,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要加快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方案及相关规划实施进度。抓紧编制江西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和安徽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规划,并尽快组织实施。研究制定促进中部地区城市群发展的政策措施,大力支持中原城市群发展,推进郑汴一体化进程。积极开展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地区区域协调发展试验区的相关工作。继续支持资源枯竭型城市加快经济转型,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加快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一是支持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根据国家十大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研究制定中部地区钢铁、石化等重点行业的结构调整方案。实施钢铁、汽车、纺织、有色等产业重点项目,促进装备自主化,振兴装备制造业。支持有条件的地区集约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促进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化发展。加强国家科技基础设施在中部地区的布局,组织实施一批高技术产业化专项,支持高技术产业发展。二是促进农业平稳发展。结合实施全国增产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进一步加大对中部粮食主产区的支持力度,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巩固和提升中部地区粮食主产区地位。三是抓紧研究制定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具体政策,进一步消除行政壁垒和地区封锁,完善配套服务,优化发展环境,实现科学承接。

(四)做好扩大就业和改善民生工作

积极应对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多渠道开辟就业岗位。发挥好政府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做好农民工就业工作,制定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具体政策措施,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做好大学生就业工作,强化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继续推进中部地区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切实加大对中部地区社会事业的投入力度,支持义务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发展,积极推进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扩大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促进基本公共服务逐步均等化。

(五)继续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

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国有资本向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放宽投资领域和行业限制,优化创业融资环境。深化公共服务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水平,促进中部六省之间的全面合作,不断扩大与西部地区的交流,积极参与泛长三角、泛珠三角区域分工合作,推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对接。鼓励中部地区企业积极“走出去”,加强国际技术、劳务合作,提高对外开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