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提高低收入者水平 促区域高质量发展

作者:经济研究参考来源:经济研究参考发布时间:2024-01-31 浏览量:37

过去二十多年来,区域战略、区域政策的谋划、制定和实施被置于前所未有的高度,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进展,但新的区域问题也不断呈现,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任务依然艰巨。对于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这一伟大使命来说,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既是重要的内容,又是关键的手段。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党中央对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作出了重要部署,为未来一个时期推进相关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如何落实好党中央的要求,实现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是一篇大文章,有大量的实际工作要做,也有大量的理论难题需要突破。

其中,大力提高低收入者水平,把低收入者收入增长列为国家年度考核的重要经济指标,同时也作为衡量区域协调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尺,是促进区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第一,“全面”最本质的意义和最显著的标志是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

党的重大文件或报告提到现代化建设时都强调了“全面”两字,党的十九大报告称之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党的二十大报告称之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全面”是关于现代化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定位。

这个“全面”有领域上的考量。1954年提出要建设工业、农业、交通运输业和国防四个现代化,1957年又提出要建设具有现代工业、现代农业和现代科学文化的社会主义国家,1964年明确提出要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技术的社会主义强国,当时强调的都是重点领域,到现在讲“全面”,就意味着所有能够实现现代化的领域都应该实现现代化。

这个“全面”应该也有内容上的考量。例如,党的二十大报告特别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具体地说就是“物质富足”“精神富有”。当然还可以从其他方面来进行概括。

但我认为“全面”最重要的含义是全体人民的现代化,而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就是全体人民现代化的核心和标识。首先,一切发展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人,是为了满足全体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其次,共同富裕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自然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最后,真正的现代化强国必然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国家,反过来说,当全体人民实现了共同富裕,物质财富也就达到了“充分涌流”,这样的国家必然也是在各方面都十分强大的国家。显然,推进全体人民的现代化,或者说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并不是一件容易做到的事情。

党的二十大报告揭示了中国式现代化的五个本质特征,具体分析,有的是事实表述,有的是路径体现,还有的是理念宣示,但“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这一提法,不仅体现了理念、原则和路径的特点,还集中展示了现代化的内涵和本质,具有实质性和标志性意义。

第二,区域问题在根本上表现为人群间收入分配差距较大。

区域问题反映在方方面面,但根本的问题还是两极差距较大,因而消除较大的两极差距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主要任务,换句话说,消除较大的两极差距使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成为必要。通常说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是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但进一步分析,无论是城乡差别还是地区差别,最终都体现在具体的人身上,即体现为人群之间的差距,直接体现为人群间收入分配的差距。例如,一个城市或地区,人群间的收入差距往往是显著的,但这种差距从城市或地区层面并不能清晰反映出来。如上海无疑是我国的发达地区或发达城市,总体收入较高,但是如果落实到每一个具体的人身上,收入差距可谓悬殊。所以简单地从地区或城市的角度看,并不一定能看出差距,而人群间收入分配的状况更能真实地反映一个地区或城市发展的质量与水平,也更能反映协调发展的状况。

第三,应当把提高低收入人群收入水平的增长比重作为国家年度经济调控的核心指标。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不断提升低收入人口的收入水平是难点所在。低收入人口占我们国家劳动力人口的绝大比重,这些人不能走向富裕,全面建成现代化国家就会是一句空话。而“提低”既靠发展也靠分配,或者说“提低”一头连着发展,一头连着分配,需要做实实在在的工作,来不得半点虚假。很多东西都可以作假,包括GDP增长,甚至连财政收入也可以搞寅吃卯粮,但每年要实现低收入人群收入的一定比例增长很难作假。必须通过开展扎实而具体的工作,通过一并做大“蛋糕”和分好“蛋糕”才能实现。此外,“提低”有效排除了“平均数”带来的迷惑,能够把“平均”和“平衡”科学地区分开来,因而能够真实地反映普通人民群众实实在在获得美好生活的状况,也能真实地反映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状况。因此,应该把“提低”的增长比重作为与GDP、物价、就业、国际收支同等重要的指标,列入到政府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进行管理和调控。

第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推动高质量增长应在持续“提低”上下功夫。

提高低收入人群收入水平,应统筹生产与分配的关系,在治标的同时着力于治本,注重理顺关键制度、建立核心机制,特别要重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坚持实施分类指导,依托比较优势,推动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以“兴区”促富民。二是要加大调节力度,进一步优化第一次分配和第二次分配。低收入人群基本上是按劳动来分配的,所以要按照党中央的要求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这一要求在实践中落实并不到位。从实际情况看,劳动报酬和其他要素报酬的落差越来越大,这样一来,低收入群体的比重很难下降,“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步伐也会十分缓慢。与此同时,还要加大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的调节力度。三是着力消除二元结构,切实保障城乡居民平等的人身权利和同等的发展机会。特别要推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促进城乡融合、以城带乡。四是大力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从共享成果和降低负担两个层面来缩小人群间收入分配差距。强调每一个公民都应有平等的人身权利和同等的发展机会,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体现在大家都能享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上。而对于“提低”来说,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既是增收的一个举措,又是降负的一个举措,从两头对提升低收入人群的收入水平发挥着正面效应,因此这也是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一个十分重要的举措,应着力于此下功夫,并争取持续获得实质性进展。五是通过专项减免、定向补贴、特殊援助等多种手段,为部分具有特殊困难的低收入人群提供帮助和支持。

作者简介:范恒山,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副秘书长,中国区域科学协会名誉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