辜胜阻:绿色转型是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质量兼顾的重要途径

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16-04-08 浏览量:15

来源:宏观经济管理环境质量

      

编者按:2016 年的两会,是在我国发展关键时点上的盛会。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了今后5 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十三五”蓝图,体现着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愿,反映着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也受到与会的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的高度关注。请看两会期间本刊记者的报道。

“十三五”发展纲要提出,实现发展目标,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必须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十三五”时期,实现我国经济的转型升级需要发挥五大新发展理念的引领作用。其中,绿色发展是生态文明建设中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命题。绿色发展是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质量兼顾的唯一途径。当前,生态环境质量已成为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目标的最大瓶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要实现绿色转型。

第一,推动绿色发展,要通过积极优化存量、控制增量的方式,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存量方面,要开展绿色清洁生产, 对不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三高” 企业和长期亏损的产能过剩企业实行关停并转或剥离重组。通过“以奖代补”和税费减免等手段激励和能耗管控,倒逼传统制造业绿色改造升级,提高传统制造业的资源、能源利用效率,转变过度依赖资源消耗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增量方面,要实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提高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行业的环境准入门槛。要鼓励发展绿色先进制造业、节能环保产业和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带动相关产业的绿色发展, 延长绿色产业链, 并以此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要推进新能源革命,实施清洁能源优先发展战略, 加快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水能、地热能等。

第二,推动绿色发展,要实现绿色技术创新和绿色金融创新“双轮驱动”。发展节能环保、新能源等绿色产业,需要处理好技术创新与金融创新的关系,促进节能环保技术与金融资本的有效对接。在绿色技术创新方面,要加大对绿色技术的公共研发投入,构建利益补偿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要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新引擎,建立支持绿色产业的产学研合作体系和绿色人才培养激励机制。在绿色金融创新方面,吸引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和股权基金等股权投资来支持绿色经济企业的自主技术创新,推进引进、吸收和集成技术创新;要积极发行绿色债券,特别是为中长期、有稳定现金流的绿色项目提供融资;要引导商业银行建立完善绿色信贷机制,建立并推广对绿色信贷的贴息机制,发挥政府资金“四两拨千斤” 的作用,要建立有差别、动态化的授信政策,围绕绿色行业新特点, 打造诸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排污权质押贷款、节能收益质押贷款等绿色金融产品体系,引导社会资金流向绿色产业。

 第三, 推进城市体系的优化,发展城市群实现产业与人口的合理布局,提升城市环境污染治理能力,防治日益严重的“大城市病”。治理我国特大城市严重的“大城市病”, 要发挥特大城市的辐射效应和带动效应,发展多种类型的卫星城,形成以大带小、合理分工的城市结构。要结合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划定并严守生态环境资源红线,做好环境差异化要求的空间落地和用途管治工作。推动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的“多规合一”或“多规融合”。要推进城市群内基础设施全面对接,着力构建现代化交通网络系统,把交通一体化作为先行领域, 加快构建快速、便捷、高效、安全、大容量、低成本的互联互通综合交通网络。要以发展智慧城市为重点,转变城市管理中各自为政的低效率现状,改变重硬件轻软件、重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轻生态服务和社会治理的城市管理观念,提升城市环境管理和治理水平。

第四,实现绿色发展,要用好市场“无形之手”与政府“ 有形之手”,使政府和市场形成合力。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制度。将环境承载力作为最稀缺的自然要素, 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调控重点,有效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另一方面,为了督促政府履行环保职责,要加大环境治理力度,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将“提高环境质量”作为环保工作的核心,转变过去只注重排污量减少、能耗降低等指标的片面环保观。要全面实行空间规划、用途管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差异化绩效考核等制度。

第五,加快修订、制定绿色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环境执法力度,以法治化手段约束各主体履行环保职责。要落实新《环保法》的有关规定,加快各专业法的修改进程,并将新《环保法》提出的包括跨区域联防联治、按日连续处罚、信息公开等新理念运用到新修订的各专业法中。要坚持重典治乱、铁拳铁规治污,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推动形成环保守法的新常态。

作者: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民建中央副主席辜胜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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