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银兴: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中经济思想的形成和发展(上)

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18-04-26 浏览量:19

来源: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

中国共产党从1921年诞生到2011年已走过90年的光辉历程。其中民主革命28年,社会主义建设(含过渡时期和改革开放时期)62年。在中国共产党的思想宝库中,不仅有丰富的政治思想、军事思想,还有丰富的经济思想。中国共产党的经济思想是随着革命和建设的实践而不断丰富和发展的,但作为最根本的指导思想又有其继承性和连续性。研究中国共产党的经济思想,可以从中发现我们今天正在建设和发展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有其经济思想上的深厚的历史渊源和连续性的。

中国共产党的历史,是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中国实际相结合以探求革命和建设的中国道路的历史,其中主要是正确和成功的经验,也包括错误和失败的教训。研究中国共产党的经济思想史可以发现,党在革命和建设的每个阶段,都在寻求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中国特色就是要从中国历史和现实的实际出发,为谋取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而奋斗。在民主革命时期从中国国情出发,提出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道路。在民主革命胜利前夕和新中国建立初期,党中央提出了与建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新民主主义经济纲领。在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党中央所提出的社会主义改造的总路线以及具体的社会主义改造途径也是中国道路。改革开放以来,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经济制度、经济体制和经济发展的中国模式。

一、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

中国共产党在新中国建立前的28年,一直从事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其直接目的是建立以新民主主义经济为基础的新民主主义社会制度。服从于这一任务,形成了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在各个不同的历史时期,服从于当时的中心任务,党的经济思想也有不同的着重点。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的经济思想服从于革命战争,因而同党的政治思想、军事思想较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又直接领导了根据地的经济建设。这意味着党的经济思想在许多方面是在实践中产生并且得到实践的检验。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不同于其他国家的社会主义革命,走了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道路。面对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中国共产党人从经济上进行了国情和阶级分析,明确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性质、对象、任务和前途,以及明确了革命的领导力量、依靠力量和同盟军。首先,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进行的革命不能一步进入社会主义革命,必须分两步走:第一步民主革命,第二步社会主义革命。其次,中国的民主革命不是资产阶级领导的旧民主革命,而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帝反封建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对待资本主义,只反对官僚资本主义,而不反对民族资本主义,相应的,要消灭的是帝国主义在华的掠夺性经济、封建地主经济和官僚资本主义经济。党的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说同中国实际的结合。在新民主主义时期,要发展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和具有社会主义因素的合作社经济,在条件成熟时,这是向社会主义转变的必要的经济条件。它内涵了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的思想。

毛泽东同志为新民主主义经济理论的建立做出了杰出的贡献,从而使这一理论成为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各个时期,服从于各个时期中心任务的需要提出了一系列的经济思想和相应的经济政策,其中的一条主线就是逐步形成清晰的新民主主义经济纲领和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形态的理论。在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毛泽东的《中国社会各阶级分析》一文,明确了中国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特征和各个阶级对革命的态度。党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明确提出了土地革命是中国革命的根本内容,是中国革命新阶段的主要的社会经济的内容。开展土地革命,是团结农民和小资产阶级广大群众夺取民主革命胜利的关键环节。[1]党在抗日战争时期,明确了阻碍中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三个主要力量:帝国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从而初步提出了新民主主义三大经济纲领:大银行、大工业、大商业收归新民主主义共和国所有,允许和保护民族资本主义经济的存在和发展,没收地主的土地归农民所有。三大经济纲领的提出,确立了新民主主义经济体系的大致框架,标志着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初步形成。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当时我们党领导的农村革命根据地,实际上开始了发展新民主主义经济的实践。其主要经济成分是国营经济(国营工业、商业、银行、邮电和交通等)、合作社经济(生产、消费、粮食、信用、耕牛、肥料等合作社)和私人经济(个体农业、个体手工业、私人资本主义工业等)。

抗日战争胜利之后,中国人民面临着两种命运、两种前途的尖锐斗争。毛泽东于1947年12月所作的《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报告中进一步明确地提出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三大经济纲领,这就是:没收封建地主阶级的土地归农民所有;没收蒋介石、宋子文、孔祥熙、陈立夫为首的垄断资本归新民主主义国家所有;保护民族工商业。[27]其内容比以前提出的更具体。对四大家族的官僚垄断资本要进行没收即剥夺,而对作为民族资本主义经济的民族工商业要保护其存在和发展。在这一时期,我党还重视建立和发展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国营经济,使之成为新民主主义国家国民经济的领导力量。1949年3月,在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指出,国营经济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是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加上私人资本主义,加上个体经济,加上国家和私人合作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这些就是人民共和国的几种主要的经济成分,这些就构成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形态。[2](P1430)毛泽东的这个表述,可以说是关于新民主主义经济形态的最为科学、最为完整的定义。它明确说明新民主主义由5种经济成分构成(即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个体经济、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在新中国建立前夕制定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以下简称《共同纲领》)中,再次明确了我国新民主主义经济的上述5种经济成分,并且要求国家在经营范围、原料供给、劳动条件、财政金融政策等方面,对多种经济成分予以调剂,以促进其各得其所、共同发展。当时提出的建设方针是“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以达到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的目的。《共同纲领》强调国营经济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要对有关国家经济命脉和足以操纵国计民生的事业统一经营。

经济思想理论来源于经济实践,并随着经济实践的发展而发展。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作为一种崭新的经济思想,是适应新民主主义各个阶段革命和建设的实践需要而提出,又随着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经济建设的发展而发展的。我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各个不同阶段所提出的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的各个方面、各个要点,构成了系统而完整的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和理论体系。

研究毛泽东和党在民主革命时期以及在建国初期的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对正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依然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在党的历经90年的经济思想史中,始终把国营(后称为国有)经济定性为社会主义经济,明确其在国民经济中的领导作用。然而,我国目前已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后半期,但否定国有经济和公有制的私有化思潮却大行其道。有人否定我国国有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否定国有经济的必要性和作用,宣扬“国退民进”,反对国有经济掌握国民经济命脉,而把资本主义性质的私营经济和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确定为社会主义经济。这种观点显然是错误的,它背离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也背离了我国宪法。

二、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经济思想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标志着中国开始进入新民主主义社会。由此开始到1956年,我们党的中心工作是在迅速恢复国民经济后开展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并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在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经济思想发展的主线,是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经济思想的形成和发展。以毛泽东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说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开辟了一条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尽管在这一时期我们党的经济思想也有过一些偏差,在实践中出现过某些失误,目前理论界对社会主义改造的早晚也存在不同见解,但和平改造毕竟顺利完成了。

在新中国成立前夕和成立之初,我们党依据对国情的经济分析,明确的意见是建立新民主主义社会。1949年9月,党中央主持制定的第一届新政协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提出了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经济任务,这就是:发展新民主主义经济,稳步地变农业国为工业国;发展工农业生产,促进经济繁荣;多种经济成分分工合作,各得其所,以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

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时间到底有多长?早在民主革命时期,毛泽东同志在《新民主主义论》中讲过,新民主主义的“时间是相当地长”。[3]1949年新中国建立前夕,党中央还不赞成把社会主义的前途写进《共同纲领》中去,认为“这是相当长的将来的事情”。[4]刘少奇同志在建国后还曾提出确立新民主主义新秩序的意见。可以看出,当时是把新民主主义社会同向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是作为有联系而又有区别的过程看待的。只有到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后期才会提出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任务。但在实践中,到1952年底,国民经济基本恢复,党中央就提出我国进入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的时期,开始了社会主义改造的进程。

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是国家工业化和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国家工业化的重点是发展重工业,这反映在第一个五年计划中。党在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经济思想的最大贡献是走了一条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在我国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时,已有的理论是剥夺理论,已有的样板是前苏联斯大林时代实行的资本主义企业的国有化和对农民和小资产阶级的强制集体化,其明显的代价是牺牲和破坏了生产力。我们党在推进三大改造时接受了这一教训,延续了在新民主主义时期对民族资产阶级和农民作为革命同盟军的认识,不走其他国家的强制道路,在保护和促进生产力的前提下推进社会主义改造。首先是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进入社会主义改造阶段,意味着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上升为国内的主要矛盾。但我国的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具有两面性。党的政策不是通过没收其资本直接消灭,而是进行和平改造和引导,也就是马克思和恩格斯曾经提出但此前没有实现过的“赎买”政策。为此创造了委托加工、计划订货、统购包销、委托经销代销、公私合营、全行业公私合营等一系列从低级到高级的国家资本主义的过渡形式,实现了对整个资产阶级的赎买。

其次是对个体农业和个体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它遵循了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和国家帮助的原则,创造了从互助组到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生产合作社,再发展到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生产合作社的改造道路与发展形势。毛泽东当时还提出了农业合作化的进程应同农业的技术革命(农业机械化)的进程相适应的思想。

1956年,我国基本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任务,建立起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此时,“一五”计划胜利完成,国家工业化也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为当代中国的发展进步奠定了制度基础。显然,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造有明显的中国特色,“三大改造”的道路可以说是中国创造,其效果也非常明显。这么大的生产关系的调整,没有破坏生产力,而且能够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也得到了民族资产阶级的认同,没有出现列宁所说的过渡时期阶级斗争更加尖锐和残酷的事实。这与我国在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中,始终没有把民族资产阶级作为阶级敌人对待有关。党把民族资本主义作为新民主主义经济的组成部分,把民族资产阶级作为团结的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原本的含义是:大星星代表中国共产党,4个围绕的星星代表工人阶级、农民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和城市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懂得,只有接受共产党的领导,接受改造才是唯一的出路。这就是陈云同志在1956年第一届全国人大会议上所总结的,企业的私有制向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改变,这在全世界早已出现过,但是采用这样一种和平方法使工商界如此兴高采烈地来接受这种改变,则是史无前例的。[5]

在党中央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时头脑还是清醒的。毛泽东同志曾预计需要经过三个五年计划的时间才能走完过渡时期,应该说这种意见是符合我国当时实际的。可是在1955年夏季以后,由于党中央过高地估计了社会主义改造的形势,加速了社会主义改造的步伐,犯了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的错误,以致这种在过短的时间内所完成的社会主义改造遗留了一些有长期消极影响的问题,也导致后来发展的困难。特别是,三大改造最终是要使公有制成为我国唯一的经济基础,急于搞单一的公有制,存在超越新民主主义制度的问题。当然,这些缺点和错误与社会主义改造的巨大成就相比,毕竟还是支流。社会主义改造的巨大成就便是消灭了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这是我国几千年来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

三、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道路的探索

在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社会主义制度基本建立以后,党面临着如何继续前进,如何发展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问题。中国共产党在建国初期曾经在许多方面学习苏联经验,仿效苏联建立自己的经济体制。但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很快就发现,苏联的经验并不完全成功,中国的社会主义道路,和民主革命道路一样,必须由中国人自己来寻找。这一时期党的经济思想的主线是对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道路的探索。

毛泽东1956年4月发表的《论十大关系》,在初步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基础上,吹响了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号角。该文所分析的十大关系中与经济相关的有5个,如:重工业和轻工业、农业的关系;沿海工业和内地工业的关系,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关系,国家生产单位和生产者个人的关系,中央和地方的关系等。[6]该文实际上是针对苏联长期优先发展重工业之类的单纯追求速度的发展战略提出不同的看法,强调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协调发展和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关系的思想,试图在中国开辟一条同苏联道路有所不同的社会主义工业化道路。这就是毛泽东在1960年6月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写的《十年总结》所指出的,前八年照抄外国的经验。但从1956年提出十大关系起,开始找到自己的一条适合中国的路线。[7]

党的八大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已经基本上建立起来,国内主要矛盾已经不再是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而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全国人民的主要任务是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党的八大关于我国主要矛盾和主要任务的表述应该说在党的经济思想史上具有开创性的意义。

对中国发展道路的探索也包括在指导思想上犯了大的错误并导致经济建设的破坏性后果的教训总结。党的八大闭幕后不久,就出现了指导思想上的“左”的错误,工作重心偏离了党的八大的精神,在1958年轻率地发动了“大跃进”和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党的指导思想出现了以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和“共产风”为主要标志的“左”倾错误。再加上当时的自然灾害和苏联政府背信弃义地撕毁合同,我国国民经济在1959—1961年发生了严重困难,造成重大损失。毛泽东和刘少奇曾将其归结为“三分天灾,七分人祸”。1960年冬党中央和毛泽东开始纠正农村工作中的“左”倾错误,并且决定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从而使国民经济在1962—1966年得到了比较顺利的恢复和发展。

以毛泽东为首的党中央在20世纪60年代为克服三年困难和纠正“左”倾错误,提出了国民经济调整的思想。针对“大跃进”时期刮共产风、否认商品货币关系等“左”倾思想及其产生的后果,在毛泽东倡导下,中央领导同志学习斯大林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和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社会主义部分,在此基础上思考中国的经济建设道路。毛泽东提出了不仅对当时而且对中国的长远发展都起着重要影响的经济思想。

首先是重视对社会主义经济规律的研究。毛泽东明确认为,我国还存在和需要发展商品生产,在有些问题上不赞同斯大林的观点,主张国家卖给农民的农业机械等生产资料也是商品,强调价值规律的作用,提出了“价值规律是个伟大的学校”的名言。虽然他不承认价值规律对生产的调节作用,但强调在等价交换和经济核算方面利用价值规律。刘少奇也提出了许多生产资料可以作为商品进行流通的观点。

其次是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的思想。为贯彻当时实行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毛泽东提出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的思想,陈云提出计划指标必须切合实际,建设规模必须同国力相适应,人民生活和国家建设必须兼顾,制订计划必须做好物资、财政、信贷综合平衡的观点。薄一波提出发展国民经济要掌握好积累与消费比例关系的观点。

再次是萌发改革经济体制的思想。邓小平提出关于整顿工业企业,改善和加强企业管理的观点;朱德提出要注意发展手工业和农业多种经营的观点;邓子恢提出农业中要实行生产责任制的观点。

党在总结和纠正这一时期的“左”倾错误和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时,提出了不少至今仍有指导价值的经济思想,实际上也是对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中国道路的思考。尤其是艰辛探索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对后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经济理论的形成,应该说有着渊源关系。

我国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长期处于“左”的政治运动之中,搞“阶级斗争为纲”,使我国在一个较长的时期中没有能够集中精力发展经济,因此,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探索屡屡中断,不少现在看来正确的理论没有在实践中得到贯彻,以至于后来发展到“文化大革命”,使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受到了重大损害。